如果给淘宝卖家差评,就会遭到寄忌讳物品、“登门服务”等骚扰,而这些骚扰来自一种“服务”“专业修改中差评师”。昨天,有网友在淘宝消费者网上爆料称,她因为给了一个卖家中评,结果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淘宝网表示,对此事正在调查中。(5月25日《新京报》)
顾客因为不满意网购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而给予卖家“中评”评价,却由此惹上麻烦: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这确实是一件窝心的事儿。曾几何时,网络购物便捷、价廉等特点引起社会追捧,网购行业发展迅猛,成为商品零售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在网络商品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缺陷:商品质量参差不齐、货款支付存在风险、商家诚信经营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这些缺陷,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网购的健康发展。
商家因为顾客“中差评”而对其进行骚扰,这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了。前不久,媒体报道某顾客网购之后不满意质量而给了商家“差评”,不久之后就收到一件“寿衣”。这种情况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一般而言,网络商家的信誉很大程度上受顾客给予的“评价”的影响,顾客的“差评”甚至“中评”都会影响商家生意,这也就不难理解商家的“骚扰”了。让人不解的是,顾客对商家的评价是建立在商家提供商品服务质量水平的基础之上的。只有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才是提高商家信誉,从而促进生意发展的根本所在。
然而,商家为何置商品质量于不顾,反而对顾客进行骚扰呢?很大原因就是网购服务的不规范所致。本来网络就带有很大的隐秘性,再加上网络购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却没有随之提高服务水平,一些网络交易服务平台又没有对商家进行必要的监管,这就使得网络交易带有很大的无序性。更有甚者,或许为了规避商家直接“报复”顾客的风险,一些所谓的“专业修改中差评师”应运而生,受商家雇佣对顾客进行“赤裸裸的骚扰”。据报道,商家的威胁可谓赤裸裸的,甚至列出了“骚扰”方式,包括骚扰电话和短信、发布顾客信息到各网站、逢年过节邮寄忌讳物品,甚至“上门服务”这就是赤裸裸的人身威胁了。
这些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为何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呢?究其原因,网络的相对隐秘性导致存在监管困难是一方面,电子商务行业缺乏自律和监管平台不透明甚至匮缺,才使得消费者权益一次次受到侵害。最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对于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放任,更加使得这些行为肆无忌惮。从根本上讲,网络购物条例等法规法律的不完善以及现有法规条例的执行不力,才使得不法商家和所谓“专业修改中差评师”有恃无恐。
《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要对入住商家进行资格审查,与商家签订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入住商家商品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以及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这些规定,对于规范网络交易服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但还远远不够。比如,所谓“专业修改中差评师”对顾客的骚扰为何能够有恃无恐?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哪里?在比如,《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是否全部履行,是否受到必要的监督?鉴于网络购物的隐蔽性等特点,是否应该出台法律法规从技术层面上对此进行监察监控?网络交易行业的乱象,不仅仅是行业缺乏道德自律和商业公德的体现,更是相关监管措施不力和惩罚力度不够所致。由此看来,规范网购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网络交易的提供者和商家加强行业自律,更需要有关部门对不法行为加强规制,从而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和代价。只有从“软”“硬”两个方面入手,才能确保网络交易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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