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违者严惩 上海共享单车违停罚款50

投稿人/来源: | 2017-04-07 11:20 |

上海2017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于非机动车进行了严格限定,共享单车作为非机动车的典型代表同样需要严格遵守规定执行。面对日益严重的共享单车违规乱停乱放问题,上海市将会准对非机动车违停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罚款。

共享单车违停现象突出

共享单车违停现象突出

据了解,共享单车如果发生违停的情况,其运营方将会被直接追究责任,而非车辆直接使用者。

目前,针对非机动车违停罚款的主要是上海静安区,包括如下路段:

华山路(常熟路—南京西路)、南京西路、北京西路、常熟路、成都北路、华山路、江宁路、江苏路、陕西北(南)路、石门一(二)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延安中(西)路、长宁路、长寿路、天目(东、中)路、河南北路、海宁路、西藏北路、共和新路、恒丰路、恒丰北路、沪太路、宝山路、中山北路、广中路、广中西路、汶水路,等等。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这里笔者希望提醒大家,共享单车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要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