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陈晓被指涉嫌不实陈述

投稿人/来源: 国际金融报 | 2010-11-24 09:50 | 陈晓 国美

  对此,国美电器在发给《国际金融报》记者的声明中称,“在我们认为是与撰写行业报告的一位人士进行轻松对话的情形下,我们广泛地探讨了两年前那个时期的一些话题。公司关于当时事件的若干声明之间并无任何矛盾,至今我们仍然这样认为。”“我不认为国美的解释澄清了问题。”韦伯对媒体称。他还对外展示了陈晓、孙一丁等国美电器管理层的视频证据。

  国美麻烦了?

  韦伯在指责陈晓说谎的同时,还表示,“上市公司公开在信息披露中撒谎是不能接受的。相关的撒谎行为涉及香港证券法第298条规定,陈晓将面临1000万美元的罚款和10年的牢狱。”所以,韦伯呼吁香港证监会介入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有资料显示,韦伯当年曾要求香港证监会调查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的“买票案”,而最终,香港法院也叫停了电讯盈科的私有化。

  “从双方披露的信息看,陈晓说谎似乎是一个事实,即在信息披露时,肯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昨日,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但是否上升到了违法的高度,还有待香港证监会等部门的界定。”截至记者发稿,香港证监会尚未就相关事件表态。

  张马林进一步表示,尽管目前仅停留在“风波”的层面,但由于国美本身的高关注度,短期来说,其将会有一定的“麻烦”,尤其是部分投资者可能会对国美产生信心上的动摇。

上一页 1 下一页 单页阅读

编者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