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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4日发布《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与技术体系更加成熟,行业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全面建成,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数据成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深化行业数据协同应用。深入推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跨层级、跨领域协同应用,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聚焦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旅客联程运输、超限治理、水上安全、物流降本增效等领域,推动数据融合、场景贯通、标准协同,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开展数据整合共享和综合分析应用,服务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跨行业数据融合应用。围绕服务公众出行、保通保畅、物流降本增效、多式联运、绿色低碳、金融服务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场景,推动交通运输数据与公安、能源、旅游、卫星遥感、气象、金融保险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数据开放、授权运营等方式,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撑人工智能、智能驾驶、低空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数据基础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交通运输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提供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等基础能力,推动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试点,实现公共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共享应用。充分利用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加强行业高质量算力资源供给。在运行监测、安全应急、综合执法、政务服务、海事监管与服务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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